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《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5〕44号),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《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》,现予发布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
2.关于《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》的起草说明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8年5月29日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27号公告附件1.doc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27号公告附件2.doc